記憶中,學前時期的我玩具不算多。但有幾個跟玩具相關的記憶卻是印象非常的深刻。首先是作為一個小童,我是一個能自得其樂、能自己動手做東西的孩子。那時候家裏有很多火柴盒,我會拿他們當骨牌排,自己隨意創作骨牌排列的圖案,然後很開心的把他們推倒。自己玩骨牌能玩很久不去煩大人,真是好孩子啊,哈哈。
還有一個回憶是,有次我拿餐廳帶回來的氣球,用兩根竹條綁成十字,貼上了報紙,一端綁上了氣球一端綁上了沒有風箏的風箏線,就這樣,不會放風箏的我放起了我自製的“氣球風箏”。(是不是比Charlie Brown厲害?)看到它飛起來那真是開心啊!無奈小孩子力氣小,風箏線沒綁緊,不一會鬆掉的風箏就這樣飛走了。我家那時候巷子的尾端是一大片長滿芒草的荒地,芒草長比我還高,讓我沒法繼續追過去,只能放棄。那天情緒的大起大落讓我這件事從來都沒忘記過。
至於外面買回來的玩具,有兩個印象格外深刻。其中一個是一把“海王子”的短劍。六年級的人可能記得小時候卡通裏那個可以騎在海豚上的海王子。這把短劍是我滑倒摔出腦震盪的時候,我爸買了帶去醫院哄我開心的禮物(之一)。都要靠腦震盪才得到的玩具,那當然是很珍惜的啦。
另外就是一部玩具汽車。當時不懂,現在回想起來自然知道它是一輛F-1的賽車。紅色的、很精緻,一看到了就很喜歡。記得是我媽去一家文具飾品店當店員,還沒領到工資,就先被兒子佔便宜,不得不說我媽很疼我。
這些都是40年或快40年前的陳年往事…
後來差不多是在我四年級的時候,我爸生意開始做的還不錯,那時候我開始有比較多的零用錢,不過除了買了些聖鬥士的玩具之外,大部分的錢花在了任天堂的卡帶上。
再之後全家移民去了美國。美國的玩具在我眼裏挺粗糙的,而且玩具背後的IP,如G.I. Joe和Transformers等等我又沒那麼感興趣,所以沒怎麼願意買。不過其實主要的原因是那時候我開始對畫畫有強烈的興趣,零用錢幾乎都花在買美術用品上了。也因此,在去美國之後,基本上我就開始離動漫和玩具的世界非常遙遠。
時間快進到2017年下半年… 已經都變成一個大叔的我,由於某些原因,居然工作不怎麼忙。那時候出於打發時間和培養新的興趣愛好,就開始做萬代的鋼彈模型,然後也開始接觸、了解和收集其他各種IP的玩具,真的是從此跌進了一個很大的坑裏。現在的我對美日的玩具公司、市場行情、哪裏買才好等等有相當的認識。不敢說是專家,至少是個識貨的人。在台北的時候會經常逛地下街、萬年和三創。家裏則是擺滿了各種玩具、玩具的盒子,還有很多不同的動漫周邊產品。
我個人把玩具粗略的分成兩大類,可愛系的和非可愛系的。可愛系的我主要收藏小叮噹(我其實很不樂意台灣現在都叫他哆啦A夢)、史努比和小小兵。其中小叮噹的東西比較多,有上百個不同造型的小叮噹公仔,大多數是扭蛋產品。而非可愛系的我會收藏鋼彈(組裝模型或完成品都買)、聖鬥士星矢(但我主要只買冰河的東西)和蝙蝠俠(主要是幾台樂高的玩具)。
其它像新福音戰士、鎧傳和七龍珠的東西也會買一些,但比較少。而雖然我喜歡看漫威的電影,但漫威人物的玩具我並沒有太大的興趣。說真的,買玩具、收藏玩具,一定要有明確的方向,要知道自己喜歡什麼。否則五花八門的東西太多了,很難不變成亂花錢。
做模型、買玩具能給現在的我帶來非常多的樂趣,讓我感覺自己還年輕、還有熱情,苦悶的工作也因此比較能忍受(畢竟不賺錢怎麼買玩具呢!)。未來我更是希望有條件自己用3D列印機做一些玩具原型(這個需要從畫開始,所以我需要找回我畫畫的技能)和造景(就是不但有模型,模型還是在一個場景裏,比如兩個機器人在都市裏大戰,那你需要造出一些配套的建築物、汽車等等來讓這個場面逼真也具有震撼力)。當然,這兩件事都不容易、都需要投入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,所以還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實現。
對我而言,我不希望只是收藏大家一樣花錢就能有的東西。我希望把這個愛好提升到是個創作的方向,這樣才能真的有成就感。但可能要先等實現了財務自由吧….
其實真的很神奇!一個經歷了20多年對玩具不感興趣的大叔,不經意間變成了一個狂熱的玩具愛好者和收藏家(希望以後還能說自己是創作者)。或許在某個平行宇宙裏,有著另外一個我,他沒有移民美國,一直住在台灣而且受到日本動漫產業的影響,他早就開始靠賣玩具、創作玩具闖出了一片天地。
啊,多希望我是他呀!